資料來源:Yahoo!奇摩新聞 / 孫偉倫

 

大學教授以假發票報領經費案,目前第一、二波所起訴的10 餘人都任職公立學校或研究機構,被訴以貪汙罪名;辦案人指出,第三波約130名被告,還有私立院校的教授,罪名則是背信、詐欺。

 

此案最早緣自於民國997月間,兩名彰師大教授被檢舉以國揚儀器公司開立的不實發票向校方請款,調查局展開調查之後,發現與國揚儀器公司交易的對象遍布全國各地,涉案人數多達140 餘人,遂報請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教育部長蔣偉寧 1月7 日表示,雖然以假發票領款「很不理想」,但若公款公用,做學術用途,還是希望給教授機會。 

 

中研院長翁啟惠、國科會主委朱敬一及蔣偉寧昨天發表共同聲明指出,若教授以假發票領經費並放進個人口袋,或購買與研究無關之私人用品,則應依法究辦。但若僅以假發票報帳購買另項器材,公款公用沒有中飽私囊,主觀上沒有貪汙犯意,以貪汙論罪就不符比例原則,不公平也太過嚴厲。 

 

蔣偉寧說,他加入聯合聲明不是為學界背書,而是從培養學術人才不易的角度思考。國科會主委朱敬擔心,若檢方以此標準追查,案情會不斷擴大,他呼籲檢方應瞭解,學術研究經費和一般公務機關的經費使用不一樣。 

 

在大學當研究助理的張小姐認為現行制度大有問題,計畫案研究經費只能核銷設備、耗材、差旅費和人事費,教授花很多精力做研究卻沒有對等的報酬,因此有人鑽漏洞。她認為,現行的會計和核銷制度為了防弊害了所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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