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的文章:洪欣慈 / 聯合新聞網

教師節前夕,各大學紛紛遴選傑出教師表揚,台大園藝及景觀系助理教授李國譚連續六年獲教學傑出獎,卻因研究未達標準、不符合台大須於八年內升等「八年條款」無法續聘,原已規畫開設的課程也被暫停,不僅學生權益受影響,也凸顯現有升等機制不利教學型教師的問題。

台大主秘林達德指出,李曾提出升等申訴,但未通過,今年經三級教評會決議不續聘,並依校方規定先取消開設的所有課程,但因李目前仍在進行不續聘申訴,仍暫保留教師資格。

林達德坦言,李不續聘「是制度問題」,李在教學上相當受肯定,但依學校升等條件,須同時具備教學、研究及服務三部分,李在研究面向「差一點點」,在制度下只能依規定解聘,台大也感到相當遺憾。

教學型教師難升等已非首例,過去政大也曾發生獲特優教師的政治系副教授郭立民,因八年未申請評量、未通過教師基本績效評量,遭校方決議不續聘;當時他便曾公開於政大社科院表揚優良教師典禮上表達對學界「重研究、輕教學」、限期升等生態的不滿,類似的問題仍舊存在於校園內。

李國譚說,他到台大今年第九年,去年八月提出升等,教學、服務及研究三塊其實都有達標,但因研究成果不符學院規定而未通過,不續聘案目前還在教育部審查中,學校就先行停掉他的課,不只影響他個人,更讓學生權益受損。

他指出,「八年條款」是惡法,過去高等法院曾有多次判例,認為學校不得僅以期限內未升等不續聘,且每個老師專精領域不同。他著重教學,但也沒有完全荒廢研究,無奈制度扭曲、偏重研究,無法獲續聘,也讓已選課的學生受到影響。

林達德表示,八年升等條款是淘汰、避免怠惰學者變「萬年教師」的重要考核機制,不太可能廢除,國外也都有類似做法,但台大已正在研議升等分軌,開闢升等不受研究影響的教學專任教師管道,避免類似遺憾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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