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的文章:聯合新聞網 / 李京倫

紐約時報五日罕見地將社論刊登在頭版,痛批美國槍支氾濫,要求國會議員加強槍支管制。這是紐時從一九二○年來首次將社論刊在頭版。紐時社論指出,美國人在憲法的保護下,竟能合法購買致命武器,「以殘酷無情的速度和效率殺人」,這不但是「令人義憤填膺」,也是美國的「國恥」。

《Business Insider》報導,截至11月底為止,美國今年在336天之中,發生352起大型槍擊案,全美國每天平均發生約1.05起槍擊案,也可顯示美國槍枝氾濫的問題。美國總統歐巴馬再度呼籲不分黨派,遏止大規模槍擊案的發生。

紐時是在加州聖伯納地諾郡二日發生大規模槍擊案、造成十四死、廿一傷之後,在頭版刊登這篇社論。美國聯邦調查局四日說,當局正在調查這件案子與全球恐怖組織網絡的關聯,紐時五日也將這則新聞放在頭版。

紐時社論指出,美國人除了對槍手生氣以外,更應對一部分民選官員與議員感到憤慨,這些人有責任保護人民安全,卻時常「更重視某個產業的金錢與政治權力,這個產業就是靠著火力愈來愈強大的槍支毫無限制地擴散而大賺其錢」。

紐時社論說:「平民百姓竟能合法買到武器,而這些武器是專門為了用殘酷無情的速度和效率殺人而設計,這不但令人義憤填膺,也是美國的國恥。這些可是戰爭武器,幾乎沒有(為了讓平民使用、降低殺傷力而)改裝,而且還被精心宣傳成展現男子氣概的自衛工具,甚至是人民起義的利器。美國民選的官員和議員總為槍案受害者祈禱,而後冷酷無情且不畏後果地拒絕對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加上最基本的限制,就像他們三日所做的一樣,他們用有關『恐怖主義』這個字眼的主張讓我們分心,但我們要明白,所有這些屠殺案本身其實都是恐怖主義的行為。」

紐時社論指出:「我們無需為美國憲法第二增修條文的特殊措詞而辯論,沒有一種權利不該受限、不該受到合理的管制。」

美國憲法第二增修條文的內容為:紀律良好的民兵隊伍,對於一個自由國家的安全實屬必要;故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予以侵犯。

最後,紐時社論寄望於美國總統大選,「有什麼時機能比總統大選更能展現出,美國經歷許多困難後,終於保持住正派精神?」

紐時發行人沙茲伯格透過聲明表示:「紐時已有數十年沒把社論放在頭版。我們今天這樣做,是為了強烈明顯地表達挫折感與憤怒,我們的國家居然無法消除槍支氾濫的禍害。就算在數位時代,登在頭版仍是凸顯議題相當強且有力的方式。還有什麼議題能比我們國家沒法保護人民更重要?」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lair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